为了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加强培养过程规范化管理,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加强硕士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的若干规定》(西交研〔2009〕18号)文件规定,结合医学特点,特制定医学部硕士研究生实施中期考核。现将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16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在医学部研究生中期考核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医学部人才培养处负责组织工作,医学部各院系、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口腔医院主管部门完成具体组织工作。

二.考核对象

2016级硕士研究生(不含长学制已转博和同等学力学生)

三.资格审查

6月27-29日,硕士研究生参加中期考核前,须向各院系、附属医院主管部门提交由导师签字的以下材料:开题报告、论文中期进展报告课程学习成绩单(由医学部人才培养处统一提供给各院系、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口腔医院主管部门)

四.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包括课程学习、开题报告、课题进展三个方面。课程学习主要包括所学课程平均成绩;开题报告主要从课题来源、选题报告的先进性、创新性等进行综合评定;课题进展主要考核在研究过程中所完成的主要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设想。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应包括研究计划与研究进展等内容,报告的正文部分字数为1000字。

五.考核形式

硕士生中期考核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个硕士生的自我陈述时间为10分钟,考核小组专家提问5分钟。考核小组专家根据答辩情况、课程学习成绩、开题报告和中期进展报告评出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三种情况:优秀、合格、不合格。

六.考核时间

2018年7月2日-7月6日